用什么形式收付,不改变所得的应税性质——这是各法域的共同立场。
境内已有可查的处理案例:以加密货币发放工资被按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加密相关经营活动中获利按企业所得税计征。参照境外口径,美国同样要求以收到时点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实务难点集中在计量:以哪个时点的价格确认收入(收到时点还是可处置时点)、波动剧烈时公允价值如何取证、后续转让时成本如何衔接。建议的操作纪律是:取得当日留存价格证据(主流平台行情截图、成交记录),把“取得—持有—处置”三段各自计税的链条在记录层面先搭起来;金额较大或构成主要收入来源的,个案确认口径后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