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是否需要持牌应看实际参与的服务,而不只看是否印制或发出银行卡。

如果公司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介绍客户,受监管服务由合作方直接提供,要求可能较少;如果公司接受充值、控制余额、决定兑换或向客户承诺支付,就可能承担独立的准入义务。即使不需要与发卡机构相同的牌照,也可能受代理、分销、推广和客户保护规则约束。品牌方尤其需要清楚谁与持卡人签约,以及合作关系终止后客户能否取回资金。通过合作降低发卡门槛是商业选择,但不能把发卡机构资质理解为品牌方可以在任何地区开展任意业务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