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法币汇款与稳定币交易拆开
香港海关2026年版MSO发牌指引围绕金钱兑换及汇款设定准入、营业资料和持续义务。因此,一家公司有MSO牌照,能够证明的只是其在该制度下的资格,不能顺带证明钱包托管、稳定币销售或虚拟资产平台业务都获准。具体组合也不是机械叠加牌照:某些受规管机构的附带金钱服务有法定豁免,需要按主体和实际业务确认。
MSO不在稳定币获准提供者名单内
按香港金管局的稳定币发牌说明,指定稳定币的获准提供者包括持牌稳定币发行人、认可机构、SVF持牌人、证监会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第一类受规管活动持牌法团。单独持有MSO牌照并不在此名单内。香港政府对立法会的答复亦明确,普通场外虚拟资产交易机构不能仅凭其经营身份向零售或专业投资者要约提供指定稳定币。
把产品叫“汇款”并不能跳过稳定币要约判断
假设客户交付港元,平台报价承诺交付某美元稳定币到客户钱包,再由客户付款给供应商。这里不仅有一条汇款叙述,还可能存在由平台向客户销售稳定币的安排。《稳定币条例》关于要约的判断关注经营过程中是否传达足以让对方决定购买的币种、条款和渠道信息,不能认为私聊报价、由客户先询价就必然不受限制。
合作可以分工,但必须说清楚客户与谁交易
另一种假设是客户直接与符合要求的机构订立稳定币交易,MSO只承担其合法范围内的法币汇款。两种安排的合同、报价、资产控制及退款责任应真实不同,不能只在协议中换个名称。香港新的虚拟资产交易、托管等制度仍须以最终立法及生效文件为准;已经发布的咨询结论不能当成现成牌照,也不能作为忽略现行稳定币限制的理由。 实务上还应把合作方变更、支持币种增加和退款路径调整设为复核触发点,不能让首次审核永久覆盖后续产品。
行动建议
- 把每个页面、聊天报价和订单步骤标明实际销售方,检查是否构成指定稳定币要约。
- 查验合作方获准提供者资格及具体业务限制,核对其可接受币种和客户类型。
- 把法币汇款、稳定币销售、托管及转移分别形成准入结论,并检查资金与责任是否与合同一致。
以上内容仅供信息浏览和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有具体事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参考依据
- Licensing Guide for Money Service Operators, May 2026 — Hong Kong 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
- Explanatory Note on Licensing of Stablecoin Issuers, sections 2.9–2.10 —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 LCQ10: Regulation of digital assets, 10 September 2025 — Hong Kong Government
- FSTB and SFC conclude consultations on virtual asset dealer and custodian regimes, 24 December 2025 — 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Treasury Bureau /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