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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就在11月29日,锦州公安发布一则官方通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直播平台开设赌场案件。参赌资金累计1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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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疑似斗鱼主播

根据警方报道信息:犯罪嫌疑人周某是某平台“吃鸡”游戏主播。2019年至2022年,为提升直播间热度、增加收入,周某在直播间内向观众介绍直播间抽奖模块实施赌博玩法。在游戏结束后,对中奖人员给予返利。经调查,周某等利用某直播平台组织赌博活动5000余场,参赌资金累计1700余万元、非法获利266余万元。

 

网友们根据对警方公布的照片,地址、姓名、直播间陈设对比,猜测本次涉案人员是绝地求生板块的主播“轻语619”,而且他确实也停播很久了。

 

若属实,那么本次涉案主播以及之前被都江堰市法院判刑6年的斗鱼主播彡彡九户外的案件情况可能大致相似,他们都曾在直播间进行过直播抽奖活动。

 

02

直播抽奖,合法吗?

此前斗鱼平台对外公开称,直播抽奖类活动不是赌博,而是有奖销售,只要抽奖金额不超过五万,就既不违法也不违规。

那么平台的这个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第三款,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这看起来平台方的主张似乎是有法可依的,那么什么是有奖销售呢?它具有2个特征:

1、有奖销售的奖是附带性的,是附属于商家销售的商品的

2、奖励是手段,销售商品是目的,手段是为了目的而服务,不能本末倒置

 

那斗鱼平台的直播抽奖的玩法是什么?他是邀请进入直播间的用户通过花钱“办卡”的方式小额投入,参与抽奖,如果粉丝中奖,主播会私下通过支付平台给予中奖网友等额虚拟货币的现金转账。从这个玩法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几个特点:

 

1、最明显的特征:为了抽奖而抽奖,它销售的是“中奖的机会”本身;

2、具有以小博大的性质,用户仅需几块钱的金额进行抽奖,就有可能博得大额奖金。

03

直播抽奖vs有奖销售

直播抽奖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中的“有奖销售”的特征进行对比,我们就可以看出,为什么直播抽奖会涉嫌赌博呢?

 

让用户花钱“办卡”,就是主播的销售收入所得,抽奖活动本身,就是单一的用小钱博大钱的游戏,主播的获利,就是用户花钱办卡以及向中奖用户兑现的差价,这也是主播举办抽奖活动的唯一目的。该类活动也不附属于任何产品或服务载体。

以小博大的消费行为,类似于彩票,但很明显用户并不会认为自己是在购买彩票,且平台也没有经营彩票相关的许可资质。

 

结语:

上个月斗鱼董事会主席兼CEO陈少杰被捕之后,不少主播都停播了。

停播的原因咱不知道,但本篇文章已经搞清楚了直播抽奖为什么涉赌,如果再看到曾做过直播抽奖活动的主播被调查,倒也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