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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们团队接到一个在校大学生的咨询如下:

这两个朋友圈所发布的都是日结兼职招聘广告。
第一张图中,工作内容描述为:用于公司避税,主播避税。
第二张图中,工作内容描述为:代购电子产品。
这两则广告的兼职内容,看起来既安全赚钱又轻松。
涉世未深,又希望可以兼职赚钱的大学生,看到此类信息,往往不会因此感到怀疑,因此,就成为了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团伙最精准的目标群体。
而实质上,第一张图中,帮他人避税只是个借口,通过其【要求】描述可看出,需要兼职者持银行卡在工作人员配合下,面对面刷脸转账后,兼职人员可得到500~1000元酬劳。
第二张图中,工作人员可能会解释说,自己为该电子产品店的销售,因为有业绩压力,希望帮忙代为转账走个过场,冲冲业绩。该解释看起来似乎也挺合理。但无论是何种理由,都是要求兼职人员用自己的银行卡操作将他人钱款转入转出。
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越来越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
但如果不是对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帮信罪的行为模式本身较为熟悉,具有足够的警觉程度,且又想要“挣快钱”,很容易被帮信团伙利用,成为“跑分”人员的一份子。
甚至一些不常做刑事业务的律师同行,也会问我,为啥有人会帮别人银行转账啊?这些人是不是都特别穷,(为了几百块的好处费)才铤而走险?
还真不是。有些人,可能真实想法可能就只是为了挣点零花钱,但涉及帮信罪的行为可能会以各种表现形式出现。例如,笔者曾办理的一起案例,被告人(某家族企业的公子哥儿),经朋友介绍下载某APP,朋友告诉其绑定自己
的银行卡,每日进行入金、走账一系列流程后,就可获得收益。最终被告人因犯帮信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而上图中来咨询的大学生,还算是有个心眼儿,有咨询律师的意识,也因忘带身份证而避免了相应风险。
结语:
因缺少防范意识,存在侥幸心理,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刑法实在得不偿失。天上不会掉馅饼,司法机关不会因本罪中行为人“未获利”,“仅获取小额利益”而不认定当事人涉嫌犯罪,此种辩解被采纳的概率微乎其微。
因此,如果他人表示要利用你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私人信息的,一定要提高警惕,果断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