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咱们聊过硬件钱包以及硬件钱包和热钱包的对比,今天咱们来看看助记词。
BIP39就是从2048个英文单词里随机抽12个,这个单词串就是钱包的核心钥匙。
只要拿到完整助记词,任何人都可以恢复钱包、转移里面全部资产,不需要设备密码,不需要生物验证。
这串单词,不只是访问资产的钥匙,发生纠纷时,也会牵扯出一堆法律问题。
咱们先来看看代管、遗产、刑事侵占这3个场景。
一、代管
很多朋友,自己担心记不住或者怕遇到意外,找朋友、熟人帮忙代为保管助记词。
但交付助记词,本质是把资产的实际控制权交到别人手上。
有公开的判例,当事人当着熟人的面抄写助记词,边抄边读,对方凭借记忆记下大部分单词,当天晚上回去不辞辛苦的试出剩余单词,偷偷转走钱包内资产变现。
被告人还辩解自己属于“保护性接管”,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盗窃。
口头代管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证据。
你们只口头约定代为保管,没有书面记录,事后资产被转走,你说只是保管,对方可以辩称这是赠与、抵债。
链上只能看到转账记录,不会记录助记词是偷看得来,还是你自愿交付的。
如果对方是通过偷看、欺骗等手段私自获取助记词转走资产,属于盗窃;
如果你主动把助记词交给对方保管,对方后续拒不归还、私自处置,则大概率属于侵占。
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侦查。
不要轻易把完整助记词交给他人保管,如果必须委托,也要做好书面约定,写清保管目的、返还条件、禁止操作范围,否则出事之后,很多事实只能扯皮。
二、遗产
自托管钱包存在一个基本无解的现实矛盾:
法院、公证处可以判决和证明遗产归谁,但是他们都不能帮你解锁钱包。
银行存款可以凭死亡证明、公证文书查询支取;但自托管钱包,唯一的开门钥匙就是助记词。
于是就会有两种尴尬的情况:
1、生前提前把完整助记词给到某位继承人。
本来是计划离世之后对方可以接管资产,但拿到助记词的人不管被继承人是否还在世,都可以随时转走全部资产。
如果存在多名继承人,还会引发争议。
2、完全没有留存助记词。
遗嘱把资产由谁继承写的很清楚,但没有助记词,资产就永久锁在链上,谁也动不了。
手握生效判决书,没用,取不出资产。
那直接把助记词写进遗嘱里呢?
并不推荐。
遗嘱需要出示、存档,有可能被复印拍照,多继承人场景下,很容易变成先到先得。
花哥建议:
遗嘱只写明资产的存在、大致情况、钱包类型,只写线索,不写完整助记词。
资产体量较大的,可以考虑分片、多签方案,避免单一人员掌握完整控制权。
三、刑事侵占
助记词不仅是资产钥匙,在刑事案件中也是很重要的证据。
1、你留存、抄写了别人的助记词。
哪怕初衷只是好心帮忙,但是客观上你确实拥有转移这份资产的能力和可能。
一旦资产被异常转出,你会直接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助记词的纸质笔记、截图、聊天记录,都可以被侦查机关调取作为案卷证据。
怎么拿到助记词、有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会直接决定是按照盗窃或者侵占来对你进行侦查。
2、钱包内资产本身属于赃款。
如果资产来源于电诈、传销、非法集资,链上追踪会顺着地址一路往下溯源。
只要你的钱包地址和涉案资金产生交集,就会被纳入调查范围。
明知道是赃款,还帮忙转账、变现、藏匿,有可能构成帮信、掩隐、甚至洗钱罪。
不要随意接收、保管来源不明的助记词和对应的钱包资产,风险远比想象中大。
最后总结一下
能动能拿,不等于属于你,这就是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代管场景,交付助记词就交出了支配权,口头约定很难对抗现实风险;
遗产场景,法律认可继承,但没有助记词,继承就无法落地;
刑事场景,助记词不只是钥匙,更是定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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