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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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写了篇文章说了一下数藏玩家的不理智维权,今天我再来吐槽一下跟平台有纠葛的大户吧。
话说现在数藏平台方玩的都野,从我接触过的平台来看,有好多都是本来是数藏玩家,玩着玩着发现原来当平台方这么爽,于是乎自己撮合几个人,组成个一个草台班子开一家公司。公司开起来之后发现,平台要想赚钱,主要就是必须要让藏品在二级市场流通起来,平台才有可能赚手续费,否则的话,藏品没有市场,流通不起来,那么这家公司发售的藏品就会面临死亡的风险。
那么现在市场上数藏公司也不少,凭什么能让那些数藏玩家就来买你们的数藏,并且藏品在二级市场能把价格炒起来呢,毕竟不是所有的藏品都叫无聊猿。但是,没有什么事能难倒聪明的劳动人民的。没人买?我们自己来买;价格上不来?我自己让它上来。于是乎,各种手段应运而生。
其他的我们今天不谈,也不是我们今天的主题,我们今天就来谈一谈平台方与与大客户一起配合,在二级市场炒作这事到底怎么不行了。
现在平台与大户们的勾结主要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赚钱,比如说平台告诉大户我们要发新品了,哪个新品价格低,可以去抄底;或者说我要把哪个藏品炒到什么价位,可以高位抛;或者说平台给大户空投一些藏品,双方共同在二级市场把藏品价格炒作起来,让不知道内幕的普通玩家(韭菜们)来接盘。这么看来,这些普通的玩家们想通过数藏赚钱的真的挺难的,除非有极其敏感的市场敏锐度,否则的话,要想踩到这个点那是极其困难的。
我们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藏品的正常市场交易,只不过有大户参与进来而已,但是为什么大户参与炒作就不行了呢。这个不行不仅仅是我作为一个律师说不行,而是在实践当中真的不行。
还记得我的那篇办案笔记吗,就是《投资虚拟货币被骗亏钱怎么办?刑事律师“跑腿”指南》这一篇中,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我说了一句目前在办的一个关于数藏平台的案件,其中就有大户因为与平台方勾结在一起炒作藏品价格而被作为诈骗罪的共犯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了,并且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被抓的大户还被认定为本案的主犯。看来还是挺严重的一个事。
为啥说大户跟平台一起炒作的刑事法律风险这么高呢?
首先从藏品来说,如果藏品的价格没有人为的干预,涨成什么样或者跌成什么样,都是市场自主选择的反映,市场经济吗。但是价格经过人为的干预,炒到某个价位,则不是藏品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那么这样的话,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此行为就是刑法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呢,平台虚构了藏品的价格,或者说平台隐瞒了他们在背后人为炒作藏品的价格。很简单的一个想法,如果普通玩家知道了平台存在炒作的行为的话,他们还会买这家公司的藏品吗。有可能会有人买,毕竟有些人就抱着割韭菜割不到我得想法吗。
同理,平台因为人为炒作藏品价格而构成诈骗罪,那么与平台配合炒作的大户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呢,大户知道平台想要干什么,而且配合平台去做相应的动作,这不就是标准的犯意联络,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吗。而且与平台联络之后还积极的在市场中配合炒作,这又是以积极的行为来进行犯罪活动,这不给你认定成主犯认定成什么呢?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如果说大户跟平台方配合炒作具有刑事风险,可能构成诈骗的共同犯罪,那么大户自己炒作有没有风险呢?
对于这种情况,我只能说,你是能人,如果大户在没有内幕消息,仅凭自己对于数藏市场敏锐的察觉,发现某个藏品或者某个平台有有暴涨或者暴跌的可能性,于是乎针对藏品或者平台采取了做多或者做空的策略,从而导致大赚一笔,甚至于达到了下半辈子财富自由的程度,那么我只有佩服,别无其他想法。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种操作其实跟在股市、基金市场或者其他金融市场的操作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操作的对象不同,一个是股票,一个是藏品。但是还有一个区别,中国的股市是禁止做空操作的,但是在数藏行业则没有相关规定,至于数藏行业做空怎么来,还需要各位聪明的大佬自己去开发吧。
虽然大户自己炒作本身没有法律风险。但是要注意一点,既然提到炒作,肯定是要有大量资金配合才能炒起来,否则那还叫什么炒作了。既然提到了资金量巨大,就产生了一个炒作的衍生问题,如果炒作的资金是大户的自有资金,我就是有钱,那没问题。如果大户的炒作资金来自于亲朋友好友或者以项目名义对外借款的话,那么要小心一下大户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所以说,看起来大户的钱赚得挺容易得,但是殊不知大户背后的法律风险也告于一般的数藏玩家,普通数藏玩家到最后顶多是亏了些钱,搞不好维维权还能捞回来一些,一旦大户除了问题,那都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可能失去自由的问题。所以,当数藏平台找到作为大户的你来请你配合他们进行一波炒作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否则最后等待你的可能就是“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