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团队律师办理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案件中,侦查人员常常为了将交易所人员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而将永续合约在笔录中描述为一种猜涨跌的赌博游戏。因此,后续的办案人员单看笔录内容,也会误以为永续合约是类似猜大小的博戏。

在与同行交流永续合约到底算不算赌博的过程中,最后总是沦为“永续合约是不是期货?是的话为什么没有现货交割?永续合约加杠杆,会被强制平仓!”的争论中,哪怕我能找到永续合约是期货的新形态,指数期货也没有现货交割来类比,也似乎难以说服对方。
后来我想明白了,这些议题讨论的本质不是在于永续合约是否为期货,而是在于我们应该有个明显的标志,来区分金融活动和赌博活动。
那么区分金融活动与赌博活动的标志在于什么?
第一,是合法不合法吗?显然不是,非法金融活动也是金融活动,赌博活动也有合法的(澳门赌场)。
第二,是加没加杠杆吗?显然不是,期货市场杠杆使用太正常,大量赌博活动不加杠杆(微信抢红包,麻将)。
第三,是结果的随机性吗?似乎有点接近了,为什么我们习惯说炒股,炒期货,炒合约,却又习惯说赌球、赌马。似乎球赛、马赛结果不可控,而股票,期货,合约都有k线图可以看看。
在指导案例 146 号开设赌场案中陈庆豪等人就是利用金融活动概念做赌博活动的典型。
该案中行为人利用外汇走势开设赌场:下载安装市场行情接收软件和龙汇网站自制插件,选择某一外汇交易品种,并选一分钟到一小时不等的到期时间,下单交易金额,并点击“买涨”或“买跌”按钮完成交易。若买对涨跌方向即可盈利,若买错涨跌方向则本金全亏。这种期货盘,不就是典型二元制猜大小的赌博盘吗?它们也有k线图,但是利用k线图上下幅度来做了赌博游戏,认定开设赌场没有任何问题。所以结果随机性也不该是区分赌博游戏与金融活动的标志。
那么显然,金融活动与赌博的活动的区分,在于风险控制选择权是否在参与者手中。
赌博活动参与者完全无法控制风险,俗称买定离手。而金融活动的风险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就像你觉得股票跌了,可以及时贩卖止损,而不像指导案例146号那样,利用外汇期货金融概念搞赌博那般,开出结果前不能离场。股票涨了,如果你不卖掉离场,你也无法说明自己就是赚了。永续合约也是如此,如果买多,但是币价下跌,那么你可以选择平仓止损,也可以持有到币价上涨再平仓,你最终还是赚钱。
对永续合约是赌博的否定性论证
基于以上思考,我们就能很容易地回头看看,引起国内web3生态圈讨论的、平江县人民法院认为币客交易所永续合约是赌博的逻辑是:
1、虚拟币交易具有非法性
——显然,非法不等于赌博,不知道提这个干嘛?大陆又不是澳门,难道有合法赌博?
2、虚拟币的涨跌具有无规律性、随机性、偶然性的特点
——币客交易所永续合约开放的交易对BTC、ETH显然都有和纳指、美股行情关联的“K线图”价格波动有规律可循。
3、和正规的期货相比,明显的不同为:没有现货交割,没有约定交割时间,且永续合约交易时间为7x24小时
——显然法律人只懂法律,对证券世界的认识有限。永续合约是正规期货的发展新样态,1982 年 2 月股指期货出现,就已经实现了没有现货交割的期货了;发展到1993年,就有人提出来不设置交割时间的永续合约;2015年通过虚拟币交易所的广泛设立,永续合约找到了它最好的发挥场景——加密资产。
4、平台通过高杠杆放大了投机风险,具有高风险性, 一旦使用高杠杆,极易造成“爆仓”
——杠杆不是赌博的特性,太多金融活动有杠杆了,也太多赌博活动没有杠杆了。本案认为高杠杆会“极易”造成爆仓,但没有讨论保证金与杠杆的关系——平仓可以通过保证金来实现,甚至通过追加来抹平杠杆,以到达不让平仓情况出现,这和赌博下注之后只能庄家开奖有明显区别。合约的参与人可以控制结果的出现,这种高主导权的投机交易情况,与赌博交易中的买定离手有本质区别。
永续合约与赌博的本质区别
据此,本文还想以币安这种境外司法辖区持牌交易所的永续合约视作一种标准模式——用户可通过做多或做空操作参与以BTC、ETH等虚拟币的合约交易。平台采用做市商模式,通过API接口由专业团队提供流动性支持,并结合高频交易系统实现订单快速匹配。为确保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动态平衡,币安引入了资金费率机制(Funding Rate),通过周期性费用调整激励多空双方平衡持仓,这种设计与传统金融市场的期货交易的机制(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高度相似。
作为讨论基础(将那些挂着永续何用名头,实际上交易所下场和玩家对赌的诈骗盘、赌博盘排除在外)详细梳理一下永续合约与赌博的差异:永续合约不存在“买定离手”与固定赌博结算时间。赌球、赌马、猜大小,下注后无法中途退出,可见赌博的核心特征是“买定离手”。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存在一个确切的投注时间点,在投注终止时间点之前可以改变投注,之后不能改变。第二,在买定离手之后,将会有另外一个确切且固定的时间点显示赌局结果,并进行结算,由赌输的一方支付给赌赢的一方。投注后不可更改,直至固定时间点揭晓结果。例如,如前文提到的指导案例146号。
1. 永续合约无“买定离手”机制
永续合约的交易者可随时平仓止损或止盈,以及追加虚拟资产以拉低(抬高)仓位,没有强制投注截止时间。
这种设计,让参与者根据市场动态调整策略。以近期以太坊行情为例,以太坊合约交易者开多后,若价格不利,可立即平仓,避免进一步损失;也可以持仓等待反弹,使得原本亏损的仓位进行盈利,甚至可以在低位补仓,以便于以太坊价格低于第一次开仓价格时也能实现盈利。
可见,永续合约“可以随时进行交易(包含补充交易)、随时提出交易结算”这个特点明确否定了它是猜大小的游戏,且具有反“买定离手”的特点,实在难以和赌博游戏画等号。
2. 永续合约技术上可避免“强制平仓”发生
所有的赌场必然希望每一个赌局尽快出现结果,庄家以便尽快结算,所以赌博必须有明确结果计算输赢,无结果则无法进行。
但永续合约在技术上是允许“永不结算”的,一开始,永续合约无到期日,用户可无限持有。其中,在买入做多的情况下,用户也可开一倍杠杆进行交易,这是就产生了持有比特币、以太坊现货的效果,考虑长期持有合约的资金多空费率整体平衡,理论上在此情况下用户永远无法被爆仓。
如果增加了杠杆,那么补充资金抹平杠杆(或者达到一个几乎不可能的强平价格),也可以有效的防止被平仓,从赌场的角度来看,没有一个赌场会设置一种永远等不到结算结果发生的博彩游戏,那么怎么能评价一个永远不会爆仓结算合约是一场赌博呢?
后期展望
笔者此前的文章《加密货币永续合约交易是赌博还是金融衍生品?曼昆律师横向对比全球监管现状》《"永续合约"不该是开设赌场罪,层报最高院后可能认定非法经营罪》以及辩护工作中展示了全球监管政策下对永续合约是以金融衍生品的视角去开展管理活动的,和交易所(持牌或模仿币安模式)从业人员沟通,大家大多持有不作恶的心态,从来没有想开设赌场。当然,和很多人沟通过程中,也有人戏谑合约就是赌,但是这种赌更多的是一种对自己投机心态的模糊表达,近似于“玩股票就是赌”的玩笑话。
也正是这一轮轮沟通下,才让笔者去深究合约这种金融活动与赌博活动的区别到底在哪,最后得出本文的结论。如果有必要,后续还将更新永续合约的发展历史——如何从期货合约(Futures Contract)发展到永续期货合约(Perpetual Futures Contract),以及探讨一下永续合约作为金融创新存在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