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敏案比特币权属依中国法判断/法国议员支持稳定币兑换征税修正案/瑞士FINMA批准零售比特币现货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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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英国法院认定钱志敏案适用中国法,对中国投资人有什么影响?
10月12日,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在钱志敏洗钱案涉案比特币的民事追缴程序(案件名称为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v Qian and others)中作出判决,认定中国受害人能否对涉案6.1万多枚比特币主张权利,应依中国法判断。该民事追缴程序由英国刑事检控署长(DPP)依据英国《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POCA)第五部分提起,依该法第281条,认为被追缴财产“属于自己”的人可向法院申请确认;截至今年5月22日登记截止,约1.6万名中国受害人通过该程序提出主张。判决仅解决法律适用这一先决问题,英国法仍支配民事追缴的程序及法定机制。主审法官Turner还就POCA中的追踪问题发表了意见。文章认为,将判决概括为“英国法院认定比特币价值按中国法计算”并不准确,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与这批比特币在法律上归谁属于两个问题。
业务影响
这份判决只确定准据法,并未确认中国受害人对涉案比特币享有财产权,也未改变英国法对追缴程序的控制。对参与英国追索程序的约1.6万名中国投资人而言,能否从要求退赔投资款进一步主张比特币或其中一部分归其所有,取决于依中国法作出的具体论证,直接结果可能是仅取回人民币本金及可能的利息,而难以分享比特币此后的涨幅。拟在英国程序中提出主张的主体,应围绕中国法下对特定比特币的财产权基础准备证据与论证,而非依赖英国法上的追踪规则。
关注要点
- 核对是否已在5月22日登记截止前向英国程序提出主张
- 梳理中国法下对涉案比特币主张财产权的依据与证据
- 区分退赔投资款请求与对比特币本身的物权主张
02法国议员以一票之差支持对稳定币兑换征税
法国议员以仅一票的多数通过一项修正案,拟自2027年起对将加密资产兑换为欧元或美元稳定币的行为征税,并按币种逐笔计算收益。该修正案目前处于议会审议阶段,尚未成为生效法律。
业务影响
若该修正案最终生效,在法国将加密资产兑换为欧元或美元稳定币将被视为应税处置,收益按币种逐笔计算,频繁在稳定币与加密资产之间调仓的用户可能因此产生纳税义务。发行、支付或分销稳定币的团队需要判断自身业务是否落入这一兑换环节,以及用户所在司法辖区是否会因此改变交易结构。在修正案完成立法程序前,尚不能据此认定新的纳税义务已经成立。
关注要点
- 确认修正案是否已完成立法并公布生效日期
- 核对2027年适用起点及是否有过渡安排
- 判断自身业务是否涉及法国境内的稳定币兑换环节
03哈萨克斯坦法院禁止Coinbase等六家平台在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无牌加密服务
哈萨克斯坦法院对Coinbase及其他五家加密平台作出禁令,限制其在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范围内提供未获许可的加密服务。该禁令的适用范围严格限于AIFC内的用户,不延伸至哈萨克斯坦其他地区。现有材料未披露作出禁令的具体法院、裁定日期、被禁平台完整名单以及禁令的生效期限。
业务影响
该禁令把持牌要求落在AIFC这一特定法域内,而非哈萨克斯坦全境,因此在AIFC设有实体或向AIFC内客户提供服务的交易平台,其服务范围与当地牌照状态直接决定是否落入禁令。对仅面向AIFC以外哈萨克斯坦用户的业务,禁令本身不构成直接限制,但平台仍需区分客户所在地与接入节点,避免以跨境方式向AIFC用户提供未获许可的服务。
关注要点
- 核对现有客户与接入主体是否位于AIFC辖区
- 确认在AIFC提供加密服务是否需取得当地许可
04瑞士FINMA首次批准面向零售投资者、直接投资比特币的本土ETF,并豁免部分风险分散规则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于10月20日宣布,首次批准一只面向零售投资者、直接投资比特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该产品依瑞士法律被归类为具有特定风险的另类投资基金。FINMA表示,鉴于比特币相较其他加密货币拥有更长的交易历史和更高的交易量,批准该基金豁免适用部分风险分散规则,同时要求受监管机构采取措施降低运营及资产托管风险,并在基金文件中明确披露比特币价格波动及潜在损失风险。产品销售须遵守瑞士《金融服务法》(FinSA)规定的行为准则,包括投资适当性及适合性评估。FINMA指出,其他基金提供商也已提交或宣布计划提交比特币ETF申请。同日其他动态包括:贝莱德提交交易代码为PBIT的缓冲型比特币ETF申请,拟提供一定下跌保护但限制部分上涨收益;Lido工程负责人Dima Gusakov警告以太坊Glamsterdam升级期间可能出现质押存款劫持风险,相关共识规范修复提议已以“not planned”状态关闭,目前尚无实际资金损失报告,Glamsterdam将于10月26日在Hoodi测试网激活,主网上线日期尚未确定;Bitwise报告称以太坊质押量达4380万枚ETH,占总供应量35.9%;Revolut发生大范围服务故障,部分用户无法登录App、转移资金或在实体商店使用银行卡付款。
业务影响
FINMA的批准把比特币ETF纳入瑞士另类投资基金的监管框架,豁免仅限风险分散规则,运营与托管风险缓释、基金文件中的价格波动与损失披露、以及FinSA下的适当性与适合性评估仍是发行和销售环节的硬性条件。拟在瑞士面向零售投资者发行加密ETF的机构,需要按这一先例准备产品分类、托管安排和销售行为流程,而不能把风险分散豁免理解为整体监管要求的放松。其他提供商已提交或宣布提交申请,说明审批路径已打开,但每只产品仍须单独通过审查。
关注要点
- 基金是否被归类为具有特定风险的另类投资基金
- 风险分散豁免对应的运营与托管风险缓释措施
- 销售环节的适当性与适合性评估记录
05法国通过对比特币兑换稳定币征收 31.4% 资本利得税的法案
法国以微弱优势通过一项加密货币税收修正案,拟自 2027 年 1 月起对加密资产兑换稳定币的交易征收 31.4% 的资本利得税。该修正案目前尚未生效,仍需获得法国参议院批准,并经过预算协调程序,才能正式成为法律。现有材料未披露修正案的具体条文、适用税基的计算方式以及表决的具体票数。
业务影响
该修正案针对的是加密资产兑换稳定币这一处置环节,一旦生效,法国境内持有加密资产并转换为稳定币的个人或主体将按 31.4% 就相关利得承担税负,而非在卖出法币时才产生纳税义务。以稳定币作为结算或资金停泊工具的发行、支付和交易安排,需要把这一转换环节计入成本与申报流程。由于参议院审议和预算协调尚未完成,税率、生效时间与适用范围仍可能调整,现阶段不宜据此改动已生效的税务处理。
关注要点
- 确认兑换稳定币是否落入修正案应税范围
- 核对 2027 年 1 月生效日期与过渡安排
- 跟踪参议院审议及预算协调后的最终条文
06泰国反洗钱办追加冻结网赌案4400万泰铢资产
泰国反洗钱办公室10月20日通报,已对涉及电子渠道赌博的“差纳帕·纳克绥(ชนนพัฒฐ์ นาคสั้ว)等人”一案追加冻结资产。此次新增冻结的对象是数字资产交易账户内的资金和数字资产,价值约4400万泰铢。该措施属于反洗钱办公室在案件办理中采取的资产冻结程序,通报未说明涉案人员是否已被起诉或案件所处具体司法阶段。现有材料为节选,案件完整事实与后续处置尚待补充。
业务影响
泰国反洗钱办公室依反洗钱程序直接冻结数字资产交易账户内的资金与资产,意味着在泰国境内为涉案主体提供账户、托管或交易撮合的服务商,可能因账户被列入冻结范围而无法执行客户提币或划转指令。服务商需要判断自身客户或账户是否落入本次冻结名单,并据此处理合同履行与客户告知义务;在名单与冻结令细节未公开前,不宜推定所有电子渠道赌博相关账户均已被冻结。
关注要点
- 核对冻结令列明的账户与主体范围
- 确认数字资产账户冻结的执行方式与解冻条件